各部门、各单位,区内各企业:
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,实现职称评审工作“一网、一门、一次”办理。根据人社部办公厅《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和省、市职改办《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梳理和报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为建成统一标准的职称管理服务体系,各单位审核汇总上报职称评审历史数据,实现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,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,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,按期完成2010年1月1日以来和2010年以前的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历史数据审核、汇总
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,对照《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统计表(样表)》(附件1)、《填报要求》(附件2)等要求,对本部门、本单位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及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(在职)的信息进行审核。审核内容包括:
1、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(包括行政区划代码、姓名、性别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出生日期、现工作单位、单位性质、最高学历、最高学位和隶属关系)。
2、已取得职称的相关信息(证书编号、发证日期、职称名称、职称系列、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、评审专业名称、本地评审专业名称、职称级别、发证机构、评审机构、证书批文号、审批部门等)。
具体填报要求、汇总形式见附件。
(二)按时上报
管委会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区内各企业要认真统计、审核、填报本单位人员职称数据,并于2024年3月7日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在开发区职改办进行现场审核,同时报送电子版数据,将审核无误的历史数据汇总成XLS表格(见附件1《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统计表(样表)》中“上报数据模板”表单),发送至邮箱:lfkfqrsjbgs@163.com(邮件名称格式:单位+历史数据统计+联系人+电话)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三)上报材料
1、各单位在数据审核完毕后,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汇总上报。
2、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区职改办进行现场审核,办理时携带上报数据纸质版(每一页盖章)两份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和评审表原件、公示结果(盖章)、《XX单位关于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情况说明》(见附件3)、承诺书(见附件4)等相关材料。
联系人:董思妤;联系电话:0316-6078352;
地址: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337室
(四)注意事项
1、附件1四个表单中只填写“上报数据模板”表单,为防止误操作,其他三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(只读),不能改动、不能删除。
2、请各单位仔细核对上报人员信息,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。一旦信息报送出现错误,更改信息时间将无法保证。
3、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文档的报送和现场审核,否则后果自负。
三、上报人员范围
(一)2010年1月1日-2022年12月31日未录入人员、2010年1月1日-2022年12月31日错误信息更改人员、2010年1月1日之前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(上报数据表格请按照以上三种类别分表填写)。
(二)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,但在省外工作的人员,也在本次录入范围内。
(三)以考代评职称系列、专业(卫生、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等)通过考试取得初、中级资格的,本次暂不上报。考评结合系列、专业副高级、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。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。
(四)在外省取得职称后,来河北工作,未在我省通过评审获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不在录入人员范围内。
(五)在上述时间段内个人分别取得初级、中级、副高级和正高级资格的人员,只录入个人最高级别职称信息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抓好落实。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,也是加快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的一项重大举措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,以高度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周密部署,统筹安排,建立机制,狠抓落实,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各单位职称评审数据梳理审核上报过程中,应逐项核对人员信息和证书信息,做好职称评审数据录入工作,确保数据全面真实有效。
(二)明确分工,压实责任。各单位要建立数据审核上报分级负责制度,按照“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原则,层层压实责任,逐级签字背书,数据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,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汇总,上报区职改办。职称数据将逐级集中上报到国家人社部,如出现造假情况,一经发现,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(三)加强宣传,广而告之。各单位要加大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的宣传力度,通过发布公告、微信答疑、开通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通知上报人员,保障其知情权,做到应知尽知。
(四)积极推进,及时沟通。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在保证流程规范、数据真实全面有效的前提下,结合本单位实际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,强化组织推动,成立工作专班,创新工作机制,不折不扣按要求高标准如期完成上报工作。
廊坊开发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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